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75%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75%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75%



第三十五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省基金办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项目未按要求实施或资金使用的,将按规定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实施、收回资助资金等相应处理措施。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委员任命时年龄不得超过65岁,续任时年龄不得超过70岁。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深化和完善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的激励机制,优先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共同设立联合创新发展基金,建立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有利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第二十七条主持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自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填写项目研究计划,报省基金办批准。

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

5、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二轮结果

6、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4公示

第三十一条建立项目滚动支持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全程跟踪,对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创新科技成果、业绩突出的项目给予滚动支持。对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协商不成一致或者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省基金办可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7、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

8、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

9、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7)特殊突发事件,可设立应急研究项目,坚持应急需求第一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启动应急攻关项目或调整相关程序的,应当按照浙江省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攻关计划》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2020年7月29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浙科发基[2015]164号)同时废止。

10、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第三十二条免费勘查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期限在三年以下(不含三年)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独立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第三十条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资助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目标任务、绩效指标等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修改的,须提前报省基金办批准。

5)学术交流项目主要支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的战略研究和学术合作交流研究,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和管理研究,以及专注于关键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研讨会和国际合作活动等,旨在加强战略研究,启发学术思想,共享科技信息,创造合作机会,促进跨学科融合。

2)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出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围绕本专业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础研究,培养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造就一批勤奋踏实、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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