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客畅网报道,河北某建筑承包商闫某与直播博主于某因经济纠纷引发诉讼。据悉,双方于今年初通过短视频平台结识并建立线上联系。
在交往过程中,闫某为表达爱意向对方先后转款32次,时间跨度仅五个月,累计金额逾2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于某在此期间亦有30余万元的资金回流记录。
法庭审理发现,闫某在通讯记录中反复出现"希望组建家庭"、"经济支持源于情感"等明确表述,其资金往来被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赠予行为。然而女方始终未接受婚约请求。
转账明细显示,包含"520""13145.21"等特殊数字的款项共计25万元,另有175万元属于无特定含义的大额资金流转。
2022年,闫某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返还本金185万元及资金占用费6.5万元。
初审法院判定,具有示爱性质的常规赠予无需返还,但超出合理限度的175万元大额赠予因附有婚约条件,依法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司法裁决要求于某返还闫某17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
于某提起上诉后,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定原审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得当,故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